各处室、系部:
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,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性,尤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出国出境的严格管理,根据《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考勤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中共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》要求,现将副科级上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人员范围
学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。
二、报备事由
1.因公、因私在工作时间离开学校1个(含)工作日以上的;
2.因公或因私出国出境的。
三、外出报备的程序
学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,须由本人填写《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干部外出备案表》,根据《中共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》相关规定,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,将备案表交至组织人事处备案。如遇特殊紧急情况,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交外出备案表。
各处室、系部主要负责人外出的,需由分管院领导在备案表上签字确认;各处室、系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离开学院外出的,需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备案表上签字确认。
如未经审批及备案,干部不得擅自外出。凡擅自外出者,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及干部本人的责任,并予以通报批评;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者,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
四、相关要求
1.校级领导外出,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在校领导外出前两天向组织人事处报备。
2. 外出期间如行程有变化,要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组织人事处补充报备。
3. 凡由集体组织的干部外出参观学习、调研、实地考察等活动,应由负责承办的职能部门向组织人事处集体报备。
4.领导干部外出参加会议、培训,应将会议通知的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备案。
5.济南校区每月集中向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备。也可根据情况随时报备。
本规定自2018年9月1日执行,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:《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干部外出备案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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